【工业园区】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(第三批)申报指南
发布时间:2022-06-27

(一)重点方向


鼓励“链主企业”建设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,对经评审认定的平台,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。特别重大的,按“一事一议”予以支持。


(二)支持条件


(1)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参与方须为园区制造业“链主企业”;


(2)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团队须在园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;


(3)公共服务平台须为2021年1月1日后与园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成立的新项目;


(4)申报单位须为“链主企业”本身,或实际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的独立法人企业。


(三)负责处室


经济发展委员会 产业发展促进处


联系方式:0512-66681027


(四)申报方式


线上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(参考如下附件)


1. 项目申报书(附件1)


2.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


3. 合作协议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


4. 相关投入合同、发票清单及复印件


5. 真实性承诺书(附件2)


6. 经发委要求的其他材料


(五)电子材料提交方式:


  通过“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”官网(http://sme.sipac.gov.cn)—— 企业用户登录——业务征集平台, 选择“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高质量


发展专项资金项目(第三批)申报指南”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,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。


  系统咨询电话:4008696086


  电子档材料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:2022年6月30日


  咨询电话:67068000、67068092、66681027